索 引 號:
035200031/2025-00038
信息分類:
行政執法專欄
發布機構:
大同市統計局
發布日期:
2025-04-25 10:18
標題:
大同市統計局行政檢查主體信息公示表
文號:
時效:
大同市統計局行政檢查主體信息公示表
發布時間:2025-04-25 10:18
來源:大同市統計局
| 序號 | 行政檢查主體 | 法定依據 | 辦公地址 | |
| 1 | 大同市統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 第三十六條 國家統計局組織管理全國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查處重大統計違法行為。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但是,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機構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活動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由組織實施該項統計調查的調查機構負責查處。 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關部門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大同市興云街2799號(文瀛湖行政辦公樓主樓三層) |
|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負責查處統計違法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關部門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
| 3 | 《統計執法監督檢查辦法》 |
第二十五條 國家統計局負責查處情節嚴重或影響惡劣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案件,對國家重大統計部署貫徹不力的案件,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中發生的嚴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案件,其他重大統計違法案件。 省級統計局依法負責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案件,違反國家統計調查制度以及重要的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的案件。但是國家調查總隊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中發生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案件,違反國家統計調查制度案件,由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的國家調查總隊進行查處。 市級、縣級統計局和國家統計局市級、縣級調查隊,發現本行政區域內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省級統計機構依法查處;依法負責查處本行政區域內其他統計違法案件。 第二十六條 統計執法監督檢查機構具體負責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統計執法隊接受所屬統計機構委托開展有關執法檢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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