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文物安全四級責任清單
市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
(一)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責任體系,把文物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和解決文物安全突出問題;
(二)負責文物安全綜合監管,查處文物違法案件、督辦行政責任追究,協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
(三)依法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規范,督促、指導、檢查本行政區域內文物安全工作;
(四)督促文物博物館單位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
(五)組織開展文物安全檢查,重點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市級以上(含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巡查,每年對每個市級以上(含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至少巡查一次;對本行政區域內縣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抽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縣(市、區)文物行政部門、文物執法機構開展的文物保護單位執法巡查工作進行督察。
縣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
(一)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責任體系,把文物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和解決文物安全突出問題;
(二)負責文物安全綜合監管,查處文物違法案件,處辦行政責任追究,協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
(三)依法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規范,督促、指導、檢查本行政區域內文物安全工作;
(四)督促文物博物館單位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
(五)組織開展文物安全檢查,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巡查,每年對本行政區域內每處文物保護單位至少巡查一次。
鄉鎮政府(街道辦)
(一)依法履行文物安全管理屬地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不斷完善文物安全責任體系。
(二)加強組織領導,實施目標管理,強化源頭治理,整治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履職盡責。
(三)將文物安全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文物安全經費投入。
村委會、文物保護員
定期對負責管理的文物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整改、上報;開展文物安全保護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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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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