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定價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讀
《關于加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定價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21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意見》,要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黨對義務教育的全面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依法治教,落實政府責任,加強分類指導,強化民辦義務教育規范管理,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20〕5號)也明確規定,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各地要加快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加強收費標準調控,堅決防止過高收費。
二、政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20〕5號)、《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課后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3〕26號)及《關于加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監管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21〕520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為依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三、制定過程
制定本《通知》,旨在進一步規范我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促進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健康有序發展,切實維護學校和學生合法權益,在《通知》制定過程中,市發改委積極會同市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結合本市實際,開展了充分廣泛的調研摸底。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征求了各縣(區)發改、教育、和市場監管部門意見。
四、主要內容
本《通知》主要從六個方面29條具體內容加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管理,其中明確收費項目方面2條,規范收費標準方面2條,完善定價機制方面4條,強化成本審核方面11條,加強資金管理方面7條,落實監管責任方面2條。
五、落實機制
一是落實主體責任。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當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通過門戶網站、校園公示欄、收費場所、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內容、投訴電話、退費辦法、減免規定等與收費相關的內容,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二是加強部門統籌。各級發展改革、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協同配合,加強對民辦中小學校的收費管理和監督檢查,通過提醒、約談、通報等方式,引導和督促學校自覺規范收費行為。同時,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督。
三是強化日常監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當配合發展改革、教育、市場監管部門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所需資料。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進行查處,并將行政處罰信息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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