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25年度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精神,現就我市調整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本次繳存基數調整自2025年7月1日起執行。逾期調整的,應從7月份開始補繳。
二、調整范圍
大同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均應按照本通知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三、調整內容
自2025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24年1月至12月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確定后,在本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
繳存基數實行上下限控制。根據《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標準》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應高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應低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高基數按照山西省統計局最新公布的2024年大同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90,946元計算,核定2025年度大同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2,736元。
最低基數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晉政辦發(2024)58號)文件精神,2025年度大同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平城區、云岡區2,150元;新榮區、云州區、左云縣2,050元;渾源縣、陽高縣、廣靈縣、天鎮縣、靈丘縣1,950元。
晉能控股煤業繳存基數比照云岡區標準執行;開發區繳存基數比照云州區標準執行。
四、調整方式
(一)網廳辦理
已開通單位網上業務大廳功能的單位,單位經辦人可直接通過網上業務大廳辦理本單位職工的基數調整。
(二)柜臺辦理
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清冊》后,前往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所屬分中心、管理部柜臺進行調整。
五、工作要求
請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靈活就業人員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積極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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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晉通
大同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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