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為了方便公眾及時、準確地獲得大同市衛生健康委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編制本指南。
大同市衛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開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一、主動公開信息的范圍和方式
我委通過市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dt.gov.cn)及微信公眾號“大同市衛健委”主動公開信息。公開信息的主要范圍:機構概況、法律法規、規劃計劃、執法監督、財務信息、公告公示、疫情發布、健康資訊等。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辦理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我委申請獲取除主動公開以外的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大同市衛生健康委,聯系電話:0352-5193114,傳真號碼:0352-7696119,聯系地址:山西省大同市興云街2799號大同市衛生健康委823室,郵政編碼:037008。
(二)提出申請步驟
1.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填寫《大同市衛生健康委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復制有效)提出申請。《申請表》應填寫完整,內容真實有效。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通過以下2種方式提出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大同市衛生健康委辦公室當場提出申請。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大同市衛生健康委辦公室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三)申請處理
大同市衛生健康委辦公室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表》進行審查。
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內容不準確或未按要求提供有關身份證明材料的申請,我委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我委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我委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有關證明材料齊全的申請將正式登記受理。根據申請的內容,能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給予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申請人。具體辦理程序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第三十一條至第四十四條規定。
(四)依申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我委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第四十二條關于費用方面的規定。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
大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3月24日